淮南“四機制”推進濕地聯合管護協同共治
近日,安徽省淮南市林長制辦公室、市河長制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建立“林長+河湖長”濕地聯合管護協同共治機制實施方案》,發揮各級林長、河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職能作用,建立兩長合一、信息共享、工作協商、共同監管四大機制,構建濕地(河湖)保護管理新格局,全面提升全市濕地保護、修復和管理水平。兩長合一機制。市域內河流、湖泊等濕地實行縣(區)、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三級林長、河湖長兩長合一,實現一次巡林(河湖)調研
近日,安徽省淮南市林長制辦公室、市河長制辦公室印發《關于建立“林長+河湖長”濕地聯合管護協同共治機制實施方案》,發揮各級林長、河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職能作用,建立兩長合一、信息共享、工作協商、共同監管四大機制,構建濕地(河湖)保護管理新格局,全面提升全市濕地保護、修復和管理水平。
兩長合一機制。市域內河流、湖泊等濕地實行縣(區)、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三級林長、河湖長兩長合一,實現一次巡林(河湖)調研,統籌解決河湖濕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問題。
信息共享機制。各縣區林長辦、河長辦建立信息互通渠道。實現信息共享,對發現的問題、線索及時相互移送;市林長辦、市河長辦每半年開展一次重要河流、湖泊等濕地調研。
工作協商機制。各縣區林長辦、河長辦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,交流工作方法、分享工作經驗、共商治理對策,推動溝通協作“無障礙”。濕地、水資源等保護治理方面的重大決策、重點難點問題, 由林長制和河湖長制聯席會議商討解決,或提交縣區級總林(河湖)長會議研究,林長辦、河長辦共同推進落實。
共同監管機制。聯合組織護林員、河湖巡查員開展日常聯合管護,建立雙方互動機制。組織林(河湖)長巡林(河湖),統籌解決河湖濕地的重點難點問題。對涉及濕地、河湖等違法違規行為,實行“林長+河湖長+”等聯合督辦。
來源:淮南河長
